发布日期:2023-12-15 浏览次数:4890
一、招租地点
(一)招租地点:
1、琅琊山同乐园售票处(场地面积约2㎡);
2、南京太仆寺(官衙售票处,场地面积约2㎡);
注:上述地点对外租赁具体区域须服从景区安排。
(二)经营内容:仅限摆放水、饮料、食品、琅琊山文创产品(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,且不得从事经营内容之外的商业活动);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使用所承租的场地,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。
二、投标方式及保证金
(一)本次投标采用现场竞价方式,最高价中标。底价为自助售卖机所售卖商品营业额的10%(琅琊山文创产品除外);
(二)本次招标采用竞价方式,最高价中标。投标方以暗标方式现场报价,竞价仅采取一轮报价方式,如发生最高报价相同的,由最高报价方进行第二轮报价。
(三)加价幅度:1%或整数倍;
(四)投标保证金:伍仟元整(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时以现金缴纳,如未中标,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;如中标,则转为履约保证金);
(五)履约保证金:壹万元整。
三、租赁期限及租金要求
(一)租赁期限:一年;
(二)租金:每季度按营业额的中标百分比计算缴纳,承租起止日期、付款日期、租金金额及相关条款在《租赁合同》中约定;
(三)经营电费:由中标方承担。
四、报名对象及要求
(一)凡依法设立、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、财务状况、银行资信的滁州企业法人(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,否则其报价无效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滁州本地自然人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均可参与;
(二)报名时须持本公司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,代理人须另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);自然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公示、报名及开标日期、地点
(一)报名起止日期:2023年12月15日08:00-2023年12 月19日16:00(工作日期间),接受现场报名;
(二)开标时间:2023年12月20日09:00(投标人超过09:10未到现场视为放弃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);
(三)报名、开标地点: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办公室(滁州市琅琊区西涧中路4306号)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在签订合同时,须先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(小写¥10,000.00元)。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,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;
(二)未经招租人同意,不得将场地的使用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,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(三)本次场地仅限招租方规定摆放自助售卖机中的经营内容使用,售卖机须全新且型号、尺寸、颜色等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摆放;售卖机内商品价格须与景区统一;
(四)投标方视为认可本招标公告要求,中标后无故弃标或未达景区相关要求导致不能开展经营的,不退还投标保证金;
(五)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,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;
(六)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,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且需服从琅琊山景区相关部门管理,若违反景区相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整改的将没收中标方履约保证金,并终止此合同。
七、公示期限
本次招标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 杰
电话:0550-3525595
监督电话:0550-3513162
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15日